【政府信息】灵台县民政局“向人民承诺、向人民汇报、请人民评议”重点工作承诺
| 招商动态 |2017-04-05
2017年,县民政局将认真抓好八个方面的重点工作,措办三件实事,培养三个先进典型:
八项重点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
进一步健全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农村特困供养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和临时救助审批程序;全面完成城乡低保保障对象有效期满重新评定工作任务;认真落实《灵台县精准扶贫社会救助支持计划实施方案》,做好精准扶贫与社会救助工作的有效衔接。年内,提请县政府将乡镇社会救助资金发放和使用情况纳入政府工作督查,确保资金发放和使用及时规范。
二是着眼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努力提升综合减灾救灾能力。
编制《灵台县综合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修订《灵台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基层灾害信息员业务培训、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和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落实乡镇灾情信息直报和灾情评估通报制度,加强救灾物资和资金管理。
三是着力加快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积极带动社会福利全面发展。
持续抓好县社会福利中心和什字、朝那2个区域性中心敬老院设施完善和服务能力提升,指导百里镇政府修建百里中心敬老院,指导各乡镇建成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25个以上。年内,老年公寓投入正常运营。大力宣传《老年法》及各项老年优待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继续做好贫困家庭重度残疾儿童集中救助抚养工作,组织实施“福康工程”和“明天计划”项目。
四是切实抓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积极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修订《灵台县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办法》;组织开展烈士纪念日、抗日战争胜利73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加大援建“双十”工程力度;积极落实优抚对象优抚政策,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筹备并迎接全省双拥模范县届中评估验收。
五是不断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制,努力增强社区自治服务功能。
全面完成第九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和第六次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各乡镇、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完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开展城乡社区协商和治理工作;组织13个乡镇和13个村开展农村社区试点工作。
六是下功夫推动社会组织管理改革,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开展并指导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健全社会组织负责人管理、资金管理、年度检查、查处退出等制度,完成社会组织年检任务;加强清理规范,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全县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和党建工作水平。
七是规范基层社会事务管理,提高为民服务质量。
继续抓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和困境儿童及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救助工作。规范婚姻和收养登记,推进县城区殡仪馆项目建设,做好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持续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校园”“酷暑送清凉”、“寒冬送温暖”工作。制作并安装村牌13个以上,完成西城区街路标志牌设置和老城区街路巷标志牌更新维护工作。
八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持续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强化“四个意识”,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抓党建、强素质、改作风、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健全完善党内生活,加强党组织班子建设,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深入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组织实施党员践诺、争创星级党员两个党建项目;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各项规定,大力推进廉洁从政建设,扎实开展机关“三述”工作,持续加强机关常规巡查和内审力度,层层传导压力,着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廉洁从政体系。
三件措办实事:
一是提高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供养保障标准,落实临时救助300万元以上、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500万元以上,发放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供养资金6500万元,军人优待抚恤金900万元,孤儿供养费80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00万元;
二是建成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25个;
三是建成县殡仪馆及附属工程并投入运营;
三个先进典型:
一是抓建全省农村社区试点县;
二是抓好老年公寓招商引资;
三是持续抓好扶贫互助协会党组织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同时,年内拍摄播放反映民政政策法规、民政工作典型专题片6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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